概況:
(1)突出發展重點。以物聯網關鍵核心技術及重點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為重點,開展重點領域的應用示范和推廣,兼顧標準研制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促進物聯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注重統籌規劃。符合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圍繞物聯網發展需求,統籌規劃,整合資源,鼓勵和支持企業以產業聯盟組織形式開展物聯網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
(3)強化政策引導。培育技術創新能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引導企業加快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加快產業的培育和發展。
二、支持重點
(1)技術研發類項目:重點支持智能傳感器、超高頻和微波RFID、傳感器網絡和節點等感知技術,物聯網應用中間件、嵌入式系統、海量數據存儲與處理等應用技術,物聯網信息安全、標識編碼、頻譜等共性技術的研發。
(2)產業化類項目:重點支持傳感器、二維條碼識讀設備、M2M設備、傳感器網絡通信模塊/節點/網關、應用軟件、信息安全等關鍵產品的中試和規?;a。
(3)應用示范與推廣類項目:支持有利于提高生產效率、改造傳統工業流程、促進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的工業行業應用示范,以及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務、社會信息化等社會管理領域中的應用示范。
(四)標準研制與公共服務類項目:支持物聯網總體架構、接口、協同信息處理等基礎和共性技術標準的研制;支持物聯網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及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
三:申報條件
(a)申報單位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3.財務狀況良好,具備承擔項目的財務投資能力;
4.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不少于5人;
5.擁有相應的專利、軟件著作權或省部級以上認定的科技成果等研發成果,以及具有相應的市場應用基礎。
(b)申報的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1.技術研發類項目應突出創新,具有先進、實用的研究目標和技術指標,具有明確的應用需求;應有較強的創新性,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
2.產業化類項目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有品牌,具有顯著技術優勢和高附加值,能夠形成一定的市場規模,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3.應用示范與推廣類項目應具有一定的應用基礎和集成創新性,有較好的運營模式,具備良好的復制、推廣價值。能解決特定應用中的技術問題,有利于形成應用標準規范。
4.標準研制與公共服務類項目優先由非盈利公益性單位或產學研用聯盟牽頭,已有一定基礎,能夠整合現有資源,具備較強的標準研究、共性技術支撐及綜合信息服務等方面的能力。
四、申報程序及要求
(1)地方級項目申報單位向注冊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中央級項目申報單位向其主管部門或企業集團提出項目申請。
(2)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做好本地區項目的申報工作,有關中央單位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負責組織做好下屬單位(企業)的項目申報工作,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行性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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