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在礦產資源管理中的技術支撐作用,確保涉及礦產資源類評審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關于規范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審查的通知》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若干事項的通知》等要求,決定成立黃山市礦產資源管理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
一、專家基本條件
(一)熱愛本職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二)有較高的專業學術和技術水平,主動學習能力強,熟悉礦產資源管理的發展動態和最新成果。
(三)具有采礦、地質、礦產勘查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過礦產資源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等相關技術工作,具有10年以上工作經驗;從事礦產資源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儲量等相關管理工作,具有10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熟悉礦產資源管理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具備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開發利用方案和儲量報告審查專業技術能力。
(五)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
二、遴選程序
專家遴選采用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方式。
(一)符合條件的市直部門人員(含離退休人員),由個人填寫申報表,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身份證、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資料。
符合條件的區縣部門人員、礦山企業從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工作人員和無固定工作單位人員,可持相關材料向所在地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交申請表,申報市礦產資源管理專家。
(二)市直部門、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申請人基本條件、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專家條件的,由市直部門或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予以推薦。市直部門二級機構不得直接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申報。
(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各單位推薦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后納入專家庫,實施統一管理。
(四)專家庫特邀5名省級專家作為我市礦產資源管理專家。
三、專家管理
(一)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專家庫管理工作。
(二)入選專家庫的專家,無特殊原因,應服從統一調度,隨時出勤,參加礦產資源管理項目論證、審查及現場檢查等活動。
(三)專家庫內專家未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許可,不得以黃山市礦產資源管理專家身份從事相關活動。
(四)專家參加的評審活動應客觀公正,對自己的意見實行終生負責;并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未經授權不得向外界發布評審相關信息。
(五)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無特殊原因不服從統一調配三次以上、工作不負責任、有失公正、出現較大差錯或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從專家庫中剔除。
(六)因工作調動、身體健康等原因不再適合擔任專家的,可申請退出專家庫。
各地各單位要及時將本通知傳達給符合條件的技術人員,并在3月底前將申請專家名單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逾期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