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和“三農”工作重要論述,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和省十一次黨代會等精神,根據《安徽省科技廳關于公布首批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名單的通知》(皖科農〔2019〕30號)等要求,經研究決定,現組織開展首批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驗收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
首批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名單(見附件1)。
二、驗收依據
1、《科技部關于印發創新型縣(市)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農〔2018〕130號)。
2、《安徽省科技廳關于公布首批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名單的通知》(皖科農〔2019〕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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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方案。
4、各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報告及附證資料。
三、驗收流程
(一)總結建設工作。由各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縣(市),撰寫《安徽省創新型縣(市)驗收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2),提供附證材料,并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理性負責。
(二)開展現場考察。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開展現場考察,通過聽取匯報、質詢交流、實地復核等,對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分。
(三)確定驗收結果。驗收結論分為“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收通過的,由省科技廳按照程序向社會公布省級創新型縣(市)名單。
驗收結論為“不通過”的進行整改,整改期一年,到期后再組織驗收,仍未通過的取消創建資格。驗收材料和數據有弄虛作假情形的,直接定為不合格,且三年內不得申請創建省級創新型縣(市)。
四、其他相關要求
請有關縣(市)市高度重視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驗收工作,于2022年1月27日前將《安徽省創新型縣(市)驗收報告》及附證材料,一式2份報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地址: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509號)。
附件1:首批省級創新型縣(市)驗收名單
附件2
安徽省創新型縣(市)驗收報告編寫提綱
一、建設總體思路舉措
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總體思路和舉措;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科技創新現狀等。
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對照省級創新型縣(市)建設方案中的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逐項進行對照梳理。
三、政策制定落實情況
落實國家、省、市出臺的各項科技創新政策,制定并落實符合本地實際的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等。
四、體制機制建設情況
圍繞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的重要突破,以及構建制度環境、創新文化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情況。
五、保障措施相關情況
縣(市)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并發揮建設主體作用情況,財政投入及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創新型縣(市)建設情況等。
XX縣(市)人民政府(